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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提车行为应受制裁

【案情】

  王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手动挡轿车,约定了价款并支付了定金,但在提车时,王某发现所够车辆已被加装导航仪及进口脚垫,且汽车销售公司要求王某必须支付相应对价,否则不能提车。王某再三交涉未果,为了能够顺利提车,王某出于无奈只能支付了导航仪和进口脚垫的对价。此后,王某向当地消协和新闻媒体反映了该公司强迫交易的行为,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加装导航仪及进口脚垫的对价并对车辆恢复原状。

【评析】

  汽车销售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在其订购的车辆上自行加装了导航仪和进口脚垫,该行为剥夺了王某的自主交易权,王某支付相应对价的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法院判令撤销汽车销售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并判令其返还相应价款,恢复车辆原状。

  律师提示:加价提车时近年来汽车销售市场备受关注,极具争议的现象,已经成为了汽车销售市场的一种“潜规则”。加价提车方式多种多样,有增加装饰配件,经销商决定保险投保种类、承保公司等,更有甚者直接加现金。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在销售商品时,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加价虽然能够给经营者暂时带来利润,但是带给品牌的伤害却是长久的。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坚决的向不良市场风起说不。